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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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轉發《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2020年本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考試招生工作的
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區教育局,各有關委、局、控股(集團)公司:
現將《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2020年本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考試招生工作的實施意見》轉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鑒于當前疫情形勢,各有關單位要在防疫專業部門的指導下,嚴格落實好各項防疫措施,切實做好2020年本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考試招生工作期間的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2020年本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考試招生工作的實施意見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員 會
2020年4月22日
附件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2020年本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
考試招生工作的實施意見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20年本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考試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見》(滬教委基〔2020〕17號,以下簡稱《若干意見》),現就2020年本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考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計劃管理
2020年符合本市中招報名條件的初三學生約8.4萬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率預計約為98%。
公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招生計劃單列,所有計劃納入本市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民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招生計劃單列,其中招收符合本市中招報名條件學生的計劃(不少于學校國際課程班招生計劃的50%)納入本市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
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和中職特教班的招生計劃單列(可分為特教學業考試招生計劃和隨班就讀考生統一學業考試征求志愿計劃),由相關區、學校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市教委負責招生計劃的統籌、下達。市教育考試院負責招生計劃的落實和錄取過程中的微調。各區(后方基地)招生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區招考機構”)以及招生學校要加強對招生計劃的管理,科學合理制定本區招生計劃,增強招生計劃的透明度和嚴肅性,不得隨意擴大招生計劃。所有計劃調整,須經市教委批準后方可實施。
二、志愿填報
2020年上海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志愿分為“提前招生錄取志愿”和“統一招生錄取志愿”兩部分,相關工作日程見《2020年上海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日程表》(見附1),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工作日程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一)提前招生錄取志愿
參加“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見附1)登錄“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edu.cn),進行網上填報志愿。“提前招生錄取志愿”類別順序如下:
1.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推薦生、自薦生和市特色普通高中自薦生:推薦生和自薦生分別可填報2個志愿,推薦生和自薦生不可兼報。
2.中等職業教育—應用本科專業貫通培養模式(以下簡稱“中本貫通”):1個志愿。
3.“五年一貫制職業學院”(以下簡稱“五年一貫制”)和中高職教育貫通培養模式(以下簡稱“中高職貫通”):共3個志愿,每個志愿可自主選擇填報“五年一貫制”專業或“中高職貫通”專業,五年一貫制和中高職貫通可兼報。
4.中職校自主招生(含航空服務、藝術類、自薦生):4個志愿,可同時兼報。
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招生與提前招生錄取批次同時進行,其志愿填報根據招生學校公示的方案要求進行,無須在“上海招考熱線”網站上填報志愿。
(二)統一招生錄取志愿
參加“統一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2020年上海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報考志愿表》(見附2,以下簡稱《志愿表》)上填報志愿。志愿欄目設置如下:
1.零志愿:1個志愿。
2.名額分配志愿:1個志愿。
3.一至十五志愿:15個志愿,含普通高中學校和中職校。
對未被以上志愿錄取且愿意征求志愿的考生,由區招考機構負責在有招生余額的學校或專業中進行征求志愿的填報工作。
(三)志愿填報的注意事項
1.“提前招生錄取志愿”須是具有相應資格或符合招生學校招生要求的考生方可填報。考生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和填報要求,自主在“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edu.cn)上填報“提前招生錄取志愿”。填報時間截止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補報、撤銷或更改志愿。
2.“統一招生錄取志愿”在考生參加招生錄取(以下簡稱“報考”)的區招考機構統一組織下進行填報。跨區報考的考生必須由考生本人及其家長(監護人)到報考區招考機構,根據報考區的招生計劃填報志愿。
3.“統一招生錄取志愿”中,不填報“零志愿”“名額分配志愿”,或填報后未被錄取的考生,其一至十五志愿的投檔和錄取不受影響。
4.跨區報考的應屆初三學生、返滬生、往屆生不能填報“名額分配志愿”。
5.考生應認真填寫《志愿表》,考生本人和家長(監護人)須在《志愿表》上簽字確認,并承擔相應的責任。考生在填寫《志愿表》時,招生學校代碼(5位數)與學校簡稱必須對應一致,投檔錄取時以學校代碼為準。考生《志愿表》上報區招考機構后,任何人不得補報、撤銷或更改志愿。
6.考生應按本人意愿慎重填寫志愿。按報考志愿順序被錄取的考生,不得放棄已被錄取的志愿,不得要求順延至下一志愿或退檔改投到其他志愿學校。
7.市、區招考機構和各初中學校要做好志愿填報的輔導工作,加強升學和擇業指導,尊重考生的志向和自主選擇權。考生志愿填報和信息輸入工作,由各區招考機構在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以下簡稱“市中招辦”)統一安排下于5月底前完成。
8.擬參加“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也必須填寫《志愿表》上的志愿。若考生在提前招生中被正式錄取,其填報的統一招生錄取志愿自然失效;未被錄取的,則進入統一招生錄取程序。
9.填報中職學校有身體及其他特殊要求的專業,報考考生需符合相關要求才能填報志愿,若因不符合招生要求而被學校退檔的考生無法再被其他學校錄取,責任由考生及家長自負。
(四)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含中職特教班)招生志愿填報
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含中職特教班)招生志愿分為“提前招生錄取志愿”和“統一招生錄取志愿”,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見附1)在就讀的初中學校填報志愿。考生可根據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含中職特教班)招生條件和自身情況,填報1個“提前招生錄取志愿”和1個“統一招生錄取志愿”,有關填報要求詳見附3。
三、考試安排
(一)2020年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時間安排
時間 | 考試科目 | |
5月底前 | 理化實驗操作技能、 部分區英語人機對話考試 | |
5月30日 (星期六) | 9:00—10:10 | 道德與法治(開卷) |
6月27日 (星期六) | 9:00—10:40 | 語文 |
14:00—15:40 | 物理、化學 | |
6月28日 (星期日) | 9:00—10:45 | 外語 (其中英語含5分鐘聽力試聽) |
14:00—15:40 | 數學 |
(二)2020年特殊教育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時間安排
時間 | 考試科目 | 考試對象 | |
5月30日 (星期六) | 9:00—11:00 | 道德與法治(開卷) | 視力殘疾學生 |
6月27日 (星期六) | 9:00—11:30 | 語文 | |
14:00—16:30 | 物理、化學 | ||
6月28日 (星期日) | 9:00—11:30 | 英語 | |
14:00—16:30 | 數學 | ||
6月27日 (星期六) | 9:00—11:00 | 語文 | 聽力殘疾學生 |
14:00—15:30 | 數學 | ||
6月27日 (星期六) | 9:00—10:00 | 綜合能力測試一 | 智力殘疾、自閉癥、腦癱等殘疾學生 |
6月28日 (星期日) | 9:00—10:00 | 綜合能力測試二 |
四、考務組織
(一)2020年本市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全部安排在標準化考點進行,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的標準和要求,規范考場設置和實施程序。加強安全保密,建立健全誠信機制,嚴肅考風考紀,對考試作弊等違規行為,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有關考務工作要求另行發文。
(二)跨區報考的考生在初中就讀區參加所有科目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其政策性照顧項目的審核認定也由就讀區招考機構負責。
(三)符合要求的殘疾考生參加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和道德與法治科目考試可申請相應合理便利,具體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開展2020年上海市殘疾學生申請統一學業考試合理便利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基〔2020〕4 號)執行。
(四)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的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科目實行全市統一網上評卷,評卷教師的選聘另行發文;其他科目考試評定工作由各區教育局組織實施。評卷工作要嚴格按照市教委的要求及市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切實做到安全保密、規范管理、統一標準、嚴守紀律。
(五)考生若對本人網上評卷科目的考試成績有異議,可在成績公布后2天內,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申請成績復核。成績復核主要核查成績處理各環節有無差錯,不重新評卷。考生本人及家長(監護人)不查閱試卷。復核結果由市教育考試院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反饋考生。
五、招生錄取
本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分兩個批次進行,第一批次為“提前招生錄取”,第二批次為“統一招生錄取”。招生錄取過程須按照批次和類別,規范操作程序,結清一批,再啟動一批,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則。
(一)“提前招生錄取”工作
1.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提前招生錄取”工作要求
(1)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提前招生預錄取工作在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之前進行。
(2)招生學校要成立“提前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并公布“提前招生錄取”招生方案。招生方案應明確招生條件、招生程序和錄取原則,經區教育局同意后報市教委基礎教育處審核,并報市中招辦備案,在市教育考試院及招生學校網站上公示后實施。
(3)各初中學校要做好本校學生的推薦工作。學校要制定學生推薦工作要求及操作程序,根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經師生民主推薦、領導集體審核、征詢本人意愿、校內張榜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校長簽署推薦意見等程序,產生推薦生人選。
(4)考生應根據招生學校的方案慎重選擇推薦或是自薦,兩者不能兼報。
推薦生需填寫《2020年上海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錄取”推薦生信息表》(見附4,以下簡稱《推薦表》)。學校將本校推薦生名單報區教育局審定,審定名單由區招考機構上傳市教育考試院信息管理系統后,考生方可在“上海招考熱線”網站填報推薦志愿。
未被推薦的應屆初三學生可根據自身特長、學業狀況和高中招生學校招生要求,自行向招生學校進行自薦,并于規定時間內在“上海招考熱線”網站填報自薦志愿。
跨區報考的考生如符合“提前招生錄取”的條件,可在初中就讀學校進行推薦或自薦。
符合本市中招報名條件的應屆返滬考生,可參加自薦。填報自薦志愿的時間和程序與本市應屆考生相同。
推薦志愿和自薦志愿采取網上志愿填報和書面志愿確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只有經書面志愿確認后才能參加投檔錄取。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書面志愿確認在就讀初中學校進行,應屆返滬考生到報考區招考機構進行書面志愿確認。書面志愿確認只核對志愿信息,不得更改志愿或補報志愿;未在規定時間進行書面志愿確認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提前招生錄取”。
(5)“提前招生錄取”批次的投檔和預錄取原則
市中招辦根據“提前招生錄取志愿”進行投檔,推薦生預錄取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投檔,自薦生預錄取按照“一檔多投”的原則進行投檔。招生學校根據事先公布的招生計劃和招生方案,按“規則在先、程序規范、陽光透明”的原則進行操作,擇優確定預錄取名單。招生學校可在規定時間內,對填報本校志愿的推薦生和自薦生進行綜合評價。
推薦生預錄取程序:若推薦生第一志愿投檔數大于計劃數,招生學校應根據事先公布的錄取原則擇優預錄取;若第一志愿投檔數小于等于計劃數,原則上應如數預錄取,并且按照規定的程序招收第二志愿的推薦生。若預錄取過程中發現確有不符合推薦程序的學生,招生學校應上報市中招辦,及時查處。
按志愿未被預錄取且愿意征求的推薦生,可在有計劃余額的學校選擇填報征求志愿(網上填報),每位考生限報1所學校。經征求志愿仍未被預錄取的推薦生,則進入統一招生錄取批次。
自薦生預錄取程序:考生在高中招生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向志愿學校投遞個人材料(截止日期見學校招生方案),并在“上海招考熱線”網站填報志愿,招生學校根據考生志愿和提供的相關材料,確定面試人選,進行綜合評價;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討論,確定自薦生預錄取名單并報區教育局審核同意后,招生學校通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由考生本人憑報名號和網上填報志愿時使用的密碼登錄市教育考試院信息管理系統進行簽約。考生與某一招生學校簽約后,不能與其他招生學校重復簽約。招生學校簽約的預錄取自薦生人數不得大于本校自薦生計劃數。
(6)被高中學校提前招生預錄取的考生不得更改或放棄預錄取學校。
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后,預錄取考生的錄取總分(即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體育共6門科目學業考試成績和政策性照顧分數的總分,下同)須達到市統一劃定的高中“提前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方可被正式錄取。未被正式錄取的考生,則進入統一招生錄取批次。
2.中職校“提前招生錄取”工作要求
(1) 中職校“提前招生錄取”工作在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之后進行。錄取工作由市中招辦負責實施,統一進行網上投檔錄取。
(2)中職招生學校提前批面(考)試的科目、時間、要求等由招生學校自行確定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3)填報有面試或專業考試要求的中職學校志愿的考生,應是參加過相關招生學校組織的面試或專業考試,并進入“中職提前批資格庫”的考生,否則不能填報相關志愿。
(4)中招提前批志愿采取網上志愿和書面志愿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只有經書面志愿確認后才能參加市統一投檔錄取。
書面志愿確認只核對志愿信息,不得更改或補報志愿,未在規定時間進行確認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中職校提前批的招生錄取。
(5)中職校“提前批招生”投檔和錄取原則。
填報中職校提前批志愿的考生,均須參加2020年上海市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并獲得有效成績。中職校提前批的錄取總分為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體育共6門科目學業考試成績與政策性照顧分數相加而成。
中職校提前批的錄取順序按照中本貫通、五年一貫制和中高職貫通、中職校自主招生的先后順序分別投檔,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一輪投檔”的平行志愿原則進行。中本貫通錄取總分須達到當年本市公辦普通高中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五年一貫制和中高職貫通錄取總分須達到市統一劃定的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中職校自主招生中的自薦生類及部分按照大類招生的學校及專業,根據學校的招生計劃投檔到學校或專業大類,錄取時不分專業,學生進校后,學校根據考生成績及志愿、招生計劃等進行專業分班和調劑。
(6)考生如果被中職校提前批志愿錄取,其在區所填報的志愿(即統一招生錄取批次的零志愿、名額分配志愿和1-15志愿)就自動失效;未錄取的考生則進入統一批次志愿的招生錄取程序。
具體實施辦法由市教育考試院另行發文。
3.“提前招生錄取”工作保障措施
(1)各區教育局、招考機構和學校要根據市教委、市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認真制定“提前招生錄取”操作辦法和程序,加強監督檢查。提前招生預錄取及錄取工作結束后,被預錄取和錄取的考生名單在“上海招考熱線”網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會的監督。
(2)各區教育局要根據市教委有關規定建立“提前招生錄取”工作跟蹤反饋、檢驗和獎懲機制,確保提前招生錄取的質量。
(3)招生學校必須按照全市統一要求和時間節點有序開展“提前招生錄取”工作,不得超前招生,不得干擾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校長是學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如出現違紀違規問題,按照本市中招監察有關規定處理。
(二)“統一招生錄取”工作
1.“零志愿”招生
(1)“零志愿”招生由各區招考機構根據市統一劃定的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在招生錄取工作日程表(見附1)規定的時間內,按照“零志愿”計劃、考生的志愿和錄取總分,以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錄取。
(2)上海市回民中學優先錄取少數民族學生;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學只錄取來自貧困家庭的優秀學生。
2.“名額分配志愿”招生
(1)“名額分配”招生計劃由區教育局嚴格按照本區各初中學校具有2020年中招報名資格的本校在籍且在讀應屆初三學生數的比例,將本區管轄的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名額分配”招生計劃數,均衡分配到本區各有關初中學校。
(2)全市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結束后,由區招考機構根據市統一劃定的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按照“名額分配”計劃、考生的志愿和錄取總分,以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錄取。
3.“一至十五志愿”招生
(1)“一至十五志愿”招生按考生錄取總分和志愿順序,以1:1的比例依次投檔,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經市教委統籌,部分區的高中可劃出一部分招生計劃,面向外區招生(不列入“零志愿”招生計劃)。上海市回民中學在“一至十五志愿”中也可面向外區招生,投檔控制分數線與該校在“零志愿”中的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相同。
(3)在本市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成績公布后,民辦高中根據招生計劃,可參照本市公辦普通高中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等情況,自主確定學校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報學校所在區招考機構備案后向社會公布并實施,同時須一并公布學校2019年實際招生人數和最低錄取分數線。
面向全市招生的民辦高中自主確定的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由區招考機構報市中招辦備案后,向社會公布并實施。
(4)部分中職校專業有特殊要求的,報考考生需符合相關要求才能填報志愿。若考生因不符合要求而被中職校退檔,則無法再被其他學校錄取。
對按大類招生的中職學校,錄取時不分專業,考生被錄取后,由招生學校組織考生填報專業意向志愿,學校按招生總計劃和考生志愿進行專業分班。如果第一志愿專業意向未被錄取,學校可在校內其它專業中進行調劑。考生應仔細閱讀此類學校的招生專業和招生要求,慎重填報志愿。
(5)2020年本市高中階段學校招收體育特長生、文藝特長生辦法另行通知。
經批準具有藝體特長生招生資格的學校,應在招生學校所在區招考機構的具體指導下進行招生,藝體特長生志愿應單獨填報,招生計劃公示,列入學校招生總計劃。
藝體特長生須經區招考機構審核其中招報名資格,經招生學校測試認定的藝體特長生,其錄取總分達到規定標準后,招生學校方可錄取。招收跨區藝體特長生,應通過考生所在區招考機構辦理招生錄取手續。中職校擬招收的體育特長生直接報市教委、市體育局審核備案并公示。
未經市中招辦公示的市級藝體特長生,各區招考機構不得投檔,招生學校也不得錄取。區級藝體特長生須由區招考機構集中公示5個工作日,報市中招辦備案后方可按要求錄取。
4.“征求志愿”招生
(1)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由招考機構組織考生填報“征求志愿表”,統一投檔錄取。
(2)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招生學校(含公辦普通高中、民辦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可在招生錄取最后階段,在市和區招考機構的統一安排下,對考生進行征求志愿和錄取。
(3)在區招考機構統一投檔后,招生學校(部分專業除外)錄取人數低于20人的,將停止本年度招生。由區招考機構和招生學校負責進行調整,并做好有志愿考生的調劑工作。考生要積極配合招生部門做好調整后的錄取工作。
(三)高中國際課程班和中外合作辦學高中招生錄取工作
1.招生對象
公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招收具有本市中招報名資格且參加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的考生(外籍學生除外,以下簡稱“上海生源”)。
民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既可招收上海生源,也可招收一部分非本市中考考生(考生須為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應屆初三學生或初中畢業生,以下簡稱“非上海生源”)。
2.招生錄取
(1)招生方案
學校自主制定招生方案,報學校所在區教育局備案后,將國際課程班招生方案(包括招生條件、招生程序等)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試院,由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在“上海招考熱線”網站公示,學校按照公示的招生方案進行招生錄取工作。
(2)錄取程序
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錄取與本市中招“提前招生錄取”同步進行,參加國際課程班招生的學生亦可同時選擇填報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提前招生錄取”志愿,如一旦被推薦或自薦預錄取,則不再參加國際課程班簽約。
在高中學校提前招生預錄取后,國際課程班招生學校可組織有意向的考生在市教育考試院信息管理系統統一進行預錄取簽約,預錄取學生不得更改或放棄預錄取學校。具體時間參見附1。
民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如在“提前招生錄取”批次中未完成招生計劃,可在“統一招生錄取”批次的征求志愿階段進行補錄取,錄取學生總數不得超過規定的計劃數。
(3)錄取辦法
①公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
公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招生根據上報并公示的招生方案,按照招生計劃,進行自主預錄取,預錄取人數不得大于招生計劃數。學校組織預錄取考生在市教育考試院網站簽約系統進行網上簽約,由學校將預錄取考生名單進行公示后,報市中招辦備案。
已簽約的預錄取考生須參加本市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錄取總分須達到市統一劃定的高中“提前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方可被正式錄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以后批次的投檔錄取;未被正式錄取的考生,則進入統一招生錄取批次。
②民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
民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招生根據上報并公示的招生方案,按照招生計劃,進行自主預錄取,預錄取人數不得大于招生計劃數。學校組織上海生源預錄取考生在市教育考試院網站簽約系統進行網上簽約;非上海生源考生由學校自行組織預錄取簽約。學校將所有預錄取名單進行公示后報市中招辦備案。
預錄取的上海生源考生須參加本市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錄取總分達到學校規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后方可被正式錄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以后批次的投檔錄取;未被正式錄取的考生,則進入統一招生錄取批次。
預錄取的非上海生源考生須參加當地考試招生機構統一組織的中考,由當地考試招生機構出具注明考試科目及滿分分值、各科成績及總分的成績證明(加蓋公章),成績需達到學校招生要求后方可被正式錄取。招生學校不得以非上海生源名義招收未參加2020年本市中考報名的本市戶籍應屆初三學生;不得以非上海生源名義招收已參加2020年本市中招報名但錄取總分未達到學校招收要求的考生(含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各科目缺考考生)。
(4)有關說明
①參加國際課程班招生的考生只可被1所學校錄取,如有違規,取消其相應錄取資格。
②在統一招生錄取結束后,考生如未被任何學校錄取,可在規定的時間參加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的補錄取。
③進行國際課程班招生的學校不得招收已被本市高中階段各類學校錄取的學生。如有違規,一經查實,取消考生國際課程班錄取資格,學校招生計劃余額不再遞補。
④上海生源錄取學生名單應于7月30日前上報市中招辦;非上海生源錄取學生名單應于8月20日前上報市中招辦。
⑤中外合作辦學的上海七寶德懷特高級中學招生錄取辦法按照民辦高中國際課程班招生錄取方式執行。
(四)報考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考生的道德與法治科目考試成績要達到“合格”及以上。
(五)經市教委批準,上海外國語大學附屬學校、上海外國語大學附屬浦東外國語學校、上海市實驗學校、上海市友誼中學、上海市體育中學等5所學校直升的考生不再參加2020年本市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其直升錄取名單于5月底前由學校分別報市中招辦和區招考機構備案,直升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本市高中階段其他學校的錄取;其他錄取名單于7月底前由學校報區招考機構,由區報市中招辦。
(六)2020年本市中招考生政策性照顧項目根據《若干意見》的規定執行,照顧名單實行市、區、校三級公示,市級由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公示,區級由區招考機構統一公示,校級由考生所在學校在醒目位置進行公示。
(七)以外籍身份報名且參加2020年本市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的學生不參加本市提前招生錄取和統一招生錄取,學生參加考試后,由區招考機構根據公布的外籍學生招生辦法,組織其填報就讀意向。區根據學生考試成績、就讀意向統一安排至相應高中學校入學。
對于希望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外籍學生,由學生本人及其家長(監護人)向中等職業學校提出申請,經招生學校匯總后統一向區招考機構辦理錄取手續。
所有入學的外籍學生不列入學校招生計劃數,其收費標準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上海市物價局 上海市財政局關于規范本市公辦中小學幼托園所接受外國學生(幼兒)收費管理的通知》(滬教委財〔2007〕8號)執行。
(八)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含中職特教班)招生錄取
1.招生學校和招生對象
上海市盲童學校、上海市聾啞青年技術學校、上海市鶴琴職業教育學校為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階段提前招生錄取學校。上海市盲童學校面向全市招收視力殘疾學生,上海市聾啞青年技術學校面向全市招收聽力殘疾學生,上海市鶴琴職業教育學校面向全市招收智力殘疾、自閉癥、腦癱等殘疾學生(含使用智力殘疾卷參與特殊教育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的聽力伴智力殘疾學生)。
各區舉辦的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和中職特教班為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階段統一招生錄取學校,招收具有本區學籍或戶籍的智力殘疾、自閉癥、腦癱等殘疾學生。
2.招生錄取
(1)招生方案
各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和中職特教班自主制定招生方案,包括招生條件、招生程序、專業面試的內容與要求以及錄取辦法等。統一招生錄取學校招生方案由區教育行政部門于2020年4月22日前報市教委,提前招生錄取學校招生方案由學校于2020年4月22日前報市教委,由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在“上海招考熱線”網站公示,學校按照公示的招生方案進行招生錄取工作。
(2)錄取程序和辦法
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含中職特教班)招生錄取按照“提前招生錄取”和“統一招生錄取”兩個批次進行。各校(班)根據事先向社會公布的招生方案在相應批次進行擇優錄取。
在“提前招生錄取”批次未被上海市鶴琴職業教育學校錄取的考生,按其統一招生錄取志愿投檔,由招生學校(班)根據招生方案擇優錄取。
參加統一學業考試未被高中階段普通學校錄取的隨班就讀考生,可通過征求志愿的方式申請就讀有統一學業考試征求計劃的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班)。招生學校(班)憑考生統一學業考試成績進行面試,并根據事先公布的招生方案擇優錄取。
(九)為便于全市統一管理和招生學校的擇優錄取,各區應建立完整的初三學生檔案資料(清單見附5),學生檔案資料將逐步實現電子化。
六、考生權益
(一)各初中學校要按照市教委的要求,加強對初中畢業年級學生的管理,不得提前分流學生,并采取措施保證符合2020年中招報名條件的學生參加文化科目考試;要做好考生的教育、輔導工作,正確引導考生根據本人實際情況,科學填報志愿;要充分尊重考生的自主選擇,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參加中考、限定學生報考學校或代替考生填報志愿。
(二)無專業限制的招生學校不得自行設置體檢規定和男女性別比例。中職學校根據專業要求設置的專業體檢規定必須為確實影響學生學習和未來升學就業的要求,且必須要有設置依據。一般專業不建議設定學生報考要求,不對身體條件作限制。
(三)各區招考機構不得向任何未經市教委批準、未列入統一招生計劃的學校和辦學單位提供考生信息。
(四)招生學校的招生簡章、招生廣告等宣傳材料內容必須真實準確,并由學校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各區招考機構應按學校招生計劃投檔。若按招生計劃錄取的末名有2人或以上錄取總分相同,優先錄取未享受政策照顧的其他現役軍人子女。同分擇優錄取的原則,由區教育局按照有利于實施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要求,結合本區實際確定,并事先對社會公示。
(六)嚴格執行“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任何學校不得錄取線下考生,不得招收無檔案和無投放計劃考生,不得跨越區招考機構自行招生錄取。公辦高中在全市規定的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上,根據招生計劃、學生志愿和錄取總分由區招考機構按序投檔,自然形成學校實際錄取分數線。民辦高中在自主確定并統一公示的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上,根據招生計劃、學生志愿和錄取總分由區招考機構按序投檔,自然形成學校實際錄取分數線。
(七)繼續堅持和完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公示制度。市、區招考機構以及各招生學校,必須按《若干意見》中的“2020年上海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公示內容”所規定的項目,向考生和社會適時公示。各區招考機構網站要建立健全中招中考專欄,加強招生工作信息公開力度。
(八)各區招考機構要根據本市中招工作要求,及時公布考生本人的成績和錄取情況,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生收取費用。
七、招生部門和工作保障機制
(一)各區招考機構要在教育局的領導下,按照招生工作的要求,配強、配齊招生部門的工作人員,尤其是計算機信息化管理人員。要根據招生工作信息化的要求,配置必需的辦公設備和設施,積極落實考生電子檔案采集、網上評卷和錄取的信息化管理,以適應招生信息化和安全、優質、高效的工作要求。
(二)各區應加強對學校領導和畢業班教師進行招生政策、升學指導的業務培訓,要重視對初三學生的升學指導,增強升學指導工作的科學性、針對性和適時性。做到上下政策一致、宣傳口徑一致、操作程序一致。
(三)區招考機構要嚴格按照全市統一的中招信息標準要求處理各類招生數據,保證招生數據的準確、安全。
2020年高中階段各類學校招生錄取信息在招生工作完成后及時上報市中招辦,錄取信息作為高中階段各類學校新生學籍管理的依據。
各區要根據市教委有關精神嚴格執行全市統一的中招政策和有關規定,認真制定本地區的中招工作實施細則,做好升學指導、報名考試、評卷登分、投檔錄取、統計匯總等重要工作;遵守保密制度,嚴防泄密、舞弊事件的發生;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回避”制度;完善招生工作信息公開制度、信訪接待制度、招生錄取全流程監督檢查制度,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監督和管理,確保本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規范、有序、平穩進行。
附:1. 2020年上海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日程表
2. 2020年上海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報考志愿表
3. 2020年上海市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報考
志愿表
4. 2020年上海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錄
取”推薦生信息表
5. 初三學生材料袋基本資料清單
6. 2020年本市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試點學校名單
上 海 市 教 育 考 試 院
2020年4月10日
附1
2020年上海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日程表
序號 | 工作內容 | 完成期限 |
一、招生準備及考試階段工作 | ||
1 | 完成本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招生報名工作 | 1月15日前 |
2 | 啟動“提前招生錄取”工作 | 3月下旬 |
3 | 公布中職校“提前招生錄取”招生計劃和招生方案 | 5月上旬 |
4 | 公布高中“提前招生錄取”招生計劃和招生方案; 公布國際課程班招生計劃和招生方案 | |
5 | 2020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網上咨詢活動 | 5月上旬 |
6 | 中職校“提前招生錄取”面試和專業考試 | 4月25日至 5月20日 |
7 | 高中階段學校所有招生計劃公示 | 5月上旬 |
8 | 國際課程班招生學校對考生進行預錄取 | 5月1日至 31日 |
9 | 高中學校“提前招生錄取”網上填報志愿 | 5月16日10:00 至18日10:00 |
10 | 高中學校“提前招生錄取”志愿填報現場確認 | 5月19日10:00 至20日16:00 |
11 | 高中學校對“提前招生錄取”考生進行預錄取工作 | 5月21日至 6月5日 |
12 | 中職校“提前招生錄取”網上填報志愿 | 5月24日10:00 至26日10:00 |
13 | 中職校“提前招生錄取”志愿填報現場確認; 報考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和中職特教班的考生填報志愿并現場確認 | 5月27日至29日 |
14 | 2020年初中畢業統一學業道德與法治科目考試; 2020年特殊教育初中畢業統一學業道德與法治科目考試(視力殘疾學生參加) | 5月30日 |
15 | 考生志愿填報結束;理化實驗操作技能考試結束 | 5月31日前 |
16 | 高中學校“提前招生錄取”預錄取考生名單公示 | 6月8日 |
17 | 高中國際課程班預錄取簽約 | 6月8日至10日 |
18 | 2020年初中畢業統一學業文化科目考試; 2020年特殊教育初中畢業統一學業文化科目考試 | 6月27日、28日 |
二、錄取階段主要工作 | ||
19 | 公布學業考試成績和高中階段各類學校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 7月18日 |
20 | 考生成績復核 | 7月19日至20日 |
21 | 高中學校“提前招生錄取”考生正式錄取;國際課程班考生正式錄取 | 7月22日 |
22 | 中職校“提前招生錄取”投檔錄取;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提前招生投檔、錄取;隨遷子女投檔錄取 | 7月22日至23日 |
23 | 零志愿錄取,區公布零志愿錄取分數線 | 7月25日 |
24 | 公布民辦高中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 7月26日 |
25 | 區公布各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 | 7月28日 |
26 | 一至十五志愿學校投檔、錄取;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和中職特教班統一招生投檔、錄取 | 7月28日至30日 |
27 | 征求志愿錄取;民辦高中國際課程班補錄取 | 7月31日至8月4日 |
28 | 所有招生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各類學校退檔結束;區招考機構統計錄取數據 | 8月13日前 |
三、結束階段主要工作 | ||
29 | 區招考機構上報“考生全部錄取信息庫” | 8月11日前 |
30 | 完成招生錄取結果核查 | 8月24日前 |
31 | 普通高中錄取信息庫與高中學籍管理信息庫交接 | 9月3日 |
32 | 區招考機構進行年度工作總結 | 9月12日前 |
附2
2020年上海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報考志愿表
考生報名號
姓名: 性別: 畢業學校: 學籍副號:
統統一招生錄取志愿 | 類 別 | 學校代碼 | 學 校 簡 稱 | |||||||||||||
零志愿 | ||||||||||||||||
名額分配志愿 | ||||||||||||||||
志愿 順序 | 學校 代碼 | 學校 簡稱 | 志愿 順序 | 學校 代碼 | 學校 簡稱 | 志愿 順序 | 學校 代碼 | 學校 簡稱 | ||||||||
1 | 2 | 3 | ||||||||||||||
4 | 5 | 6 | ||||||||||||||
7 | 8 | 9 | ||||||||||||||
10 | 11 | 12 | ||||||||||||||
13 | 14 | 15 | ||||||||||||||
是否愿意征求志愿( ) | ||||||||||||||||
本人已閱讀并知曉“填報志愿須知”。 考生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 本人已閱讀并知曉“填報志愿須知”。 家長(監護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 |||||||||||||||
學業 考試 成績 | 語文 | 數學 | 外語 | 物理 | 化學 | 體育 | 道德與法治 | 原始 總分 | 加分 | 錄取總分 | ||||||
注:往屆生和返滬生不填寫學籍副號。
填報志愿須知
一、所有參加提前批和統一批招生錄取的考生,均需慎重填寫《2020年上海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報考志愿表》(下稱“志愿表”)。志愿表經考生及監護人簽字確認后存區(三線單位)招考機構。志愿表一經簽字確認,不得補報、撤銷或更改。
二、考生填報志愿表的相關規定
1.“零志愿”為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和久隆模范中學。考生可在本區有招生計劃的學校中選擇一所學校填報。
2.“名額分配志愿”為本區內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考生可依據分配到本校的名額分配高中學校及計劃數選擇一所學校填報。
3.考生不填報“零志愿”“名額分配志愿”,或填報后未被錄取,不影響其他志愿的投檔和錄取。
4.一至十五志愿含普通高中學校和中職學校,考生可自主填報在本區(三線單位)招生的各類學校及部分外區招生學校。
5.志愿表“是否愿意征求志愿”欄中,請在括號內填入“愿意”或“不愿意”,不填的視為不愿意。
三、填報志愿時,考生必須認真閱讀在本區(三線單位)招生的學校計劃及說明要求。學校代碼與學校簡稱必須保持一致,如不一致,錄取時以學校代碼為準。
四、考生須用藍、黑色字跡的圓珠筆、水筆填表,書寫必須端正、清晰,不得涂劃、更改。
五、依據考生填報的志愿,經規定程序被學校(專業)錄取的學生,應按學校要求注冊報到。
六、中職學校部分專業有身體及其他特殊要求的,報考考生需符合相關要求才能填報志愿,若因不符合招生要求而被學校退檔的考生無法再被其他學校錄取。責任由考生及家長自負。
附3
2020年上海市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
招生報考志愿表
考生報名號
姓名: 性別: 畢業學校: 學籍副號:
類 別 | 學校代碼 | 學 校 簡 稱 | |||||||||
提前招生錄取志愿 | |||||||||||
統一招生錄取志愿 | |||||||||||
是否愿意征求志愿( ) | |||||||||||
本人已閱讀并知曉“填報志愿須知”。 考生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 本人已閱讀并知曉“填報志愿須知”。 家長(監護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 ||||||||||
特殊 教育 學業 考試 成績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物理 | 化學 | 綜合 測試一 | 綜合 測試二 | 原始總分 | 加分 | 錄取 總分 | |
備注:不同殘疾類別考生的特殊教育學業考試科目不同,“特殊教育學業考試成績”請按
考生實際考試科目填寫。不設置考試的科目請填寫“/”。
填報志愿須知
一、所有參加2020年上海市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考生,均需慎重填寫《2020年上海市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報考志愿表》(下稱“特教志愿表”)。特教志愿表經考生及監護人簽字確認后存區招考機構。特教志愿表一經簽字確認,不得補報、撤銷或更改。
二、考生填報志愿表的相關規定
1.“提前招生錄取志愿”用于填寫面向全市招生的上海市盲童學校、上海市聾啞青年技術學校和上海市鶴琴職業教育學校。上海市盲童學校面向全市招收視力殘疾學生,上海市聾啞青年技術學校面向全市招收聽力殘疾學生,上海市鶴琴職業教育學校面向全市招收智力殘疾、自閉癥、腦癱等殘疾學生(含使用智力殘疾卷參與特殊教育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的聽力伴智力殘疾學生)。考生可根據本人實際情況選擇1所學校填報。
2.“統一招生錄取志愿”用于填寫本區舉辦的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或中職特教班。這些學校(班)招收智力殘疾、自閉癥、腦癱等殘疾考生。若考生學籍所在區和戶籍地(《上海市居住證》上的居住地)所在區不一致,考生可在這2個區中選擇1個區的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或中職特教班進行填報。
3.考生不填報“提前招生錄取志愿”,或填報后未被錄取,不影響“統一招生錄取志愿”的投檔和錄取。
4.志愿表“是否愿意征求志愿”欄中,請在括號內填入“愿意”或“不愿意”,不填的視為不愿意。
三、填報志愿時,考生必須認真閱讀招生學校的計劃及說明要求。學校代碼與學校簡稱必須保持一致,如不一致,錄取時以學校代碼為準。
四、考生須用藍、黑色字跡的圓珠筆、水筆填表,書寫必須端正、清晰,不得涂劃、更改。
五、依據考生填報的志愿,經規定程序被學校(專業)錄取的學生,應按學校要求注冊報到。
附4
2020年上海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
“提前招生錄取”推薦生信息表
考生報名號
姓 名 | 性 別 | 民 族 | 此處粘貼一寸 報名照 | |||||
初中 畢業學校 | ||||||||
政治面貌 | ||||||||
戶籍地址 | ||||||||
家庭地址(用于郵寄錄取通知書) | 地址: 郵編: 收件人: | |||||||
監護人 | 姓名 | 關系 | 工作單位 | 聯系電話 | ||||
自我評價 | ||||||||
學校評語 | 班主任(簽名) 學校(蓋章) 年 月 日 |
注:1.《2020年上海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表》附在本表之后由區統一上傳;
8
附5
初三學生材料袋基本資料清單
1.2020年上海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報名信息表(或2020年上海市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報名信息表)
2.報考證明復印件(如本市戶口簿、《上海市居住證》等)
3.2020年上海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表
4.2020年上海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報考志愿表(或2020年上海市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報考志愿表)
5.初三學生登記表(外省市返滬考生如無畢業生登記表,必須有初中三年的學籍卡原件)
6.體檢表
7.上海市兒童預防接種記錄卡
8.非上海市戶籍學生須附非上海市戶籍學生報考本市高中階段學校審核表
9.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免考學生須附上海市初三學生殘疾或傷病免予體育考試申請表
10.符合政策性照顧條件的考生須附有關證明
11.團員需附入團志愿書
12.文藝或體育特長生須附上海市學生藝術團優秀團員(初三畢業生)資格審查表或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體育特長生申報表
13.殘疾學生報考特教學業考試及合理便利申請表及告知書
14.殘疾學生參加統一學業考試合理便利申請表及告知書
15.殘疾診斷報告
16.殘疾人證復印件
備注:13-16項僅限殘疾學生,如有則提供,如無則不需提供。
附6
2020年本市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
試點學校名單
序號 | 學 校 | 所在區 | 備 注 |
1 | 華東師范大學第二附屬中學 | 市教委直屬 | 公辦普通高中 |
2 | 復旦大學附屬中學 | 市教委直屬 | |
3 | 上海交通大學附屬中學 | 市教委直屬 | |
4 | 上海市格致中學 | 黃浦區 | |
5 | 上海市盧灣高級中學 | ||
6 | 上海市大同中學 | ||
7 | 上海市市西中學 | 靜安區 | |
8 | 上海市建平中學 | 浦東新區 | |
9 | 華東師范大學附屬東昌中學 | ||
10 | 上海市外國語大學附屬浦東外國語學校 | ||
11 | 上海市曹楊第二中學 | 普陀區 | |
12 | 上海市民辦尚德實驗學校 | 浦東新區 | 民辦普通高中 |
13 | 上海市民辦平和學校 | ||
14 | 上海星河灣雙語學校 | 閔行區 | |
15 | 上海協和雙語高級中學 | ||
16 | 上海市文來中學 | ||
17 | 上海外國語大學西外外國語學校 | 松江區 | |
18 | 上海民辦包玉剛實驗高中 | ||
19 | 上海市西南位育中學 | 徐匯區 | |
20 | 上海市世界外國語中學 | ||
21 | 上海市楓葉國際學校 | 金山區 |
注:2020年本市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試點學校名單與2019年相同。
抄送:市教育考試院,市教委教研室,各區招生考試辦公室,有關委 屬學校。 | ||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辦公室 | 2020年4月22日印發 |
—